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如何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

797科技网 0 2024-08-27 10:28

一、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如何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上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生产事故分类?

  一、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比如居民家中失火蔓延到企业的火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统计这种火灾

三、生产事故感想

生产事故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幸事件,经常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工业界经历了许多生产事故后,对于如何有效防止和应对这些事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这篇博文中,我想分享一些关于生产事故和我个人的感想。

了解生产事故的背景

要理解生产事故的严重性,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背后的背景。工业生产涉及到复杂的机械设备、化学物质和高风险环境。即使采取了种种预防措施,生产事故仍有可能发生。例如,错误的操作、设备失效、缺乏培训、疏忽大意以及不合理的生产计划都可能是生产事故的根源。

生产事故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员工可能因为事故导致伤亡、伤病或失去工作;企业可能因为生产中断、赔偿费用和声誉受损而遭受重大损失。生产事故甚至可能对当地社区和环境产生长期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生产事故的危险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和应对。

预防生产事故的重要性

预防生产事故是每个企业的首要任务。一旦事故发生,后果将不可估量。以下是一些预防生产事故的重要性:

  1. 员工安全:预防生产事故是确保员工安全的关键措施。企业应该不遗余力地提供员工培训,加强安全意识,确保他们知道如何应对紧急情况。
  2. 财产保护:生产事故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生产线中断以及物质损失。预防事故可以帮助企业保护财产,并减少生产中断的风险。
  3. 声誉维护:生产事故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破坏其声誉。预防事故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增加客户和股东的信任。
  4. 法规合规:许多国家都有严格的安全法规和标准,企业应该确保遵守这些法规,以避免罚款和法律诉讼。

我对生产事故的感想

作为一名关注工业安全的业内人士,我对生产事故有着深刻的感想。以下是我对生产事故的一些看法:

  • 责任意识: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可以避免的。我认为每个员工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
  • 持续改进:预防生产事故需要企业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创新。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借鉴他人的经验,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 团队合作:预防事故需要全员参与,团队合作至关重要。每个员工都应该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沟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 技术应用:现代技术的应用对于预防生产事故至关重要。例如,使用智能传感器监测设备状态、引入自动化系统提高生产效率,都可以帮助减少事故的发生。

结论

生产事故对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一次严重的打击,但预防生产事故是每个企业的首要任务。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持续改进和团队合作,我们可以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利用现代技术的应用也能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够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四、安全生产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有四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有四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三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经营认定

《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事故认定

介绍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3.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剔除。

房屋建筑

1.由建筑施工单位(包括无资质的施工队)承包的农村新建、改建以及修缮房屋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 虽无建筑施工单位(包括无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但是农民以支付劳动报酬(货币或者实物)或者相互之间以互助的形式请人进行新建、改建以及修缮房屋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

1.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2.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侦查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立案侦查的,其中:在结案后认定事故性质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案件的,应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按照公共安全事件处理;在结案后认定不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案件的,包括因事故,相关单位、人员涉嫌构成犯罪或者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给予立案侦查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均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关于购买、储藏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造成事故的认定 1.矿山存放在地面用于生产所购买的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因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矿山存放在井下等生产场所的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载客事故

1.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农用车辆非法载客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关于救援人员在事故救援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认定 专业救护队救援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所属非专业救援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参加事故抢险救灾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认定程序

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事故定性存在疑义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

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3.重大事故: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认。

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初步认定,报国务院确认。

5.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侦查结案后认定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管理案件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结案证明,按公共安全事件处理。

五、安全生产事故反思?

事故原因

事故后果

防止事故的制度

为什么违反了?

怎么改正

以后决心

措施

六、生产事故报告范文?

本厂于+++年+月+日往安徽发货。发生了+++事故。本场迅速派人调查,并对事故进行了评估。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事故描述;

2、产生事故的原因;

3、事故处理办法;

4、防范事故的建议。

七、电力生产事故定义?

是指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 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设施损坏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Accident),一般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由疏忽失误造成的意外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严重损失的情况,如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医疗事故、自伤事故。

八、生产安全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如何区分?

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 定义不同: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而安全生产事故则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制度、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

2. 原因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较为复杂,可能是因为自然因素、人为疏忽、设备故障等多种原因引发。而安全生产事故则是由于管理不善、违反规定、安全意识不强等内部原因导致。

3. 防范措施不同:对于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需要采取物理隔离、人员防护、设备检修等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而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遵守相关规定等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总的来说,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虽然都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但其发生原因和防范措施不同,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和控制。

九、如何判定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

法律分析:

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事故指能够避免发生,而因为人为原因措施不到位、操作失误等等未能避免和导致发生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在不可抗力作用下、不能预知的情况下如地震等发生的事故。

十、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区别?

1、意思上的区别

质量事故: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安全事故: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也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2、成因上的区别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

1)、工程的立项、设计、地探、审核、监理、监督、验收等多个环节和建设程序上未照章行事;

2)、设备、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施工和管理的原因;

3)、结构设计错误;

4)、工程质地原因;自然灾害;建筑物使用不当。         

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1)、施工管理原因;

2)、技术措施的原因;

3)、监理工程师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不力;

4)、一些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

3、种类上的区别

质量事故有: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等由于建筑物质量原因引发得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等。

4、报告部门上的区别

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安全事故: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扩展资料

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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